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验室设备借用管理制度

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胡梓姚 时间:2025-01-09 点击数:
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验室设备借用管理制度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设备的借用管理,提高设备使用效率,保障科研与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设备的借用、使用、归还及损坏赔偿等管理活动。

第三条 实验室设备为学院公共财产,仅供本院师生因科研、教学、竞赛等正当用途借用,不得用于私人或非学术性活动。

第二章 设备借用程序

第四条 借用者须为本院教师,借用者需提前填写《实验室设备借用申请表》,明确借用设备名称、型号、数量、借用日期、用途及预计归还日期等信息。

第五条 提交申请表至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验中心(以下简称“实验中心”)主任处,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借用申请的合理性、设备可用性及借用者资格后,提交分管副经理决定是否批准借用。

第六条 批准借用后,借用者需在实验员处登记,领取设备,并签署《实验室设备借用责任书》,承诺按照本管理制度使用及归还设备。

第七条 人形机器人只可在实验室内使用,其他设备只限在校内使用,不得带出校园。

第三章 设备使用规定

第八条 借用者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指示正确使用设备,不得擅自拆解、修改设备设置或进行超出设备设计范围的操作。

第九条 设备使用过程中,借用者应对设备负有保管责任,避免设备丢失、损坏或被盗。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,需按设备原价或维修费用进行赔偿。

第十条 借用期间,若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,借用者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时通知实验中心,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。

第四章 设备归还流程

第十一条 借用期满或任务完成后,借用者需按时将设备归还至实验中心,并在实验员处办理归还手续。

第十二条 实验员应对归还的设备进行检查,确认设备完好无损、功能正常后,方可正式完成归还手续。

第十三条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借用时间,借用者需提前重新办理设备借用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续借。

第五章 损坏赔偿与违规处理

第十四条 设备借用期间,若因借用者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损坏,借用者需承担维修费用或按设备原价赔偿。

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,擅自借用、滥用或丢失设备者,实验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、限制借用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第十七条 实验中心负责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,确保设备借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
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实验中心办公室

2025年1月9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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